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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重在坚持——云和县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几点做法

日期: 2018-06-19 17:13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省市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作质量监督改革相关规定以及《丽水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云和县人防办高度重视,坚决落实改革要求,积极探索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路子,在人手少,人防工程多,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积极调动全方位人员力量,参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用制度管工程,用标准管质量,形成了上下合力,左右兼管,主辅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较好地提升了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主要有:“执行一个标准,形成二个合力,加强三方互补,坚持四家把关”,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贯穿施工全过程。 

  执行一个标准:以国家人防工程建设规范为标准,按国标规定和省市人防办要求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主要以市人防质量监督站为指导,依托县人防部门工程专业人员对我县人防建设工程进行巡回跟踪监督检查,并对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进行有效监督审核。针对我县人防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在施工关键时期、重点项目、难点问题及关键点部位实时现场检查监督与指导。如:技术交底、口部预埋件检查、各阶段钢筋绑扎、水泥浇注、结构验收、综合验收等重要时节都现场监督指导,重要环节申请上级人防部门人员进行检查指导。 

  形成二个合力:县人防办与市人防质监站通力协作,对人防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在人防工程建设施工中,市人防办主动介入,适时跟踪监督检查,人防监理实行不间断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登记备案,遇到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向市人防质监站反馈情况。此外我办还派员前往市人防办质监站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现场学习检查指导经验,每年安排参加质监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加强三方互补:上级质量监督分站、云和县人防办、景宁县人防办等三方共同协作,加强监管,相互交流,形成互补。根据人防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市人防质监站重点把握重要节点的质量监督指导,县人防办掌握施工动向,处置施工现场出现的一般问题,指导整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实施不间断的跟踪监理,掌控细节,此外还与景宁县人防办开展交叉检查,互帮互助,互通质量信息,形成了质量监督互补机制,有效地防止了人防工程施工过程的漏项、缺项、少项和随意降低标准的现象,保证了工程质量。 

  坚持四家把关:要求建设、施工、设计、设备等四家单位各自把关,做好自己的事,把好自家的关。建设单位作为业主,首先要求他们要提高人防工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建设,对人防工程质量负总责;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的各种参数、指标开展规范施工;设计单位要按国家人防标准规定进行规范设计,优化设计,合理设计,所用参数要满足当地人防等级与功能要求;人防设备厂家要严格执行国家定点生产和在省办、市办报备规定及设备进场手续要求和设备安装要求。 

  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各方的共同把关,较好地把握了我县人防工程质量结点,确保了人防工程质量。2017年9月份以来,县人防办以完成中梁悦和府项目的三板验收,云和县人防办做到质量监督全面到位,不出遗漏,通过我办多方努力和有效监管,县人防办落实属地管理,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根据施工进度,适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时常利用周末和8小时以外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尽量做到随叫随到,不因休息时间而不倒场进行质量监督,减少了人防工程事后返工情况,为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奠定了基层。



                                                                             摘自《丽水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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