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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防办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行政处罚工作

日期: 2021-09-17 09:19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市民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中首批42项人防执法事项划转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为确保划转工作顺利衔接,2021年9月15日,绍兴市人防办工程处、平战结合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对接行政处罚事项工作,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直属执法三队相关同志参与了对接工作。

双方就人防执法处罚权划转综合行政执法局后案件移送机制、处罚操作流程、处罚角色定位进行了沟通协调。参加对接工作的相关人员,还在人防办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就近在执法局所在的新泽大厦地下负二层的人防地下室进行现场教学,学习如何辨认人防区域、人防设施设备和破坏情况种类等方面的知识。

双方一致认为,人防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今后要相互配合、协同联动,注重协调沟通、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共同构建立体综合的行政执法体制。


(图、文: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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