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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日期: 2024-05-07 11: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内部审计处、机关党总支) 字号:[ ]

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要求,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5月12日10∶00—10∶14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以及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城区。

二、试鸣信号

1.防灾警报:10∶00—10∶03,试鸣信号为鸣响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警报:10∶10—10∶14,试鸣信号为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4分钟。

三、媒体播报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新闻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率(FM93.6)、应急广播系统同步试鸣警报信号。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熟悉警报信号,闻声勿惊,注意辨别,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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