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管理,根据《浙江省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我办对《绍兴市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绍兴市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原《绍兴市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