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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610XM/2015-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 (市民防局) 公开日期: 2015-02-11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市办〔2015〕7号
绍兴市人防办2015年“国际民防日”活动方案

日期: 2015-09-24 09: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字号:[ ]

  今年3月1日,是第43个“国际民防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民防,了解民防,参与民防的良好氛围,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国际民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宣传普及“民防”和“民防日”基本常识;

  2、提高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度;

  3、进一步增强广大民众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

  4、锻炼培养基层人防宣传骨干力量。

  二、活动主题

  我市今年国际民防日主题为“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15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分别在诸暨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绍兴市人防教育实践基地)、昌安实验学校和剡溪社区组织部分学生、居民,以现有民防宣传阵地为基础,以图板展示、主题班会、应急救援器材使用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市一中初中部部分学生到绍兴市民防教育基地开展民防日主题教育活动。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也要组织国际民防日主题教育活动。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部反映人防发展历史,展示新时期人防风采的视频,在城市广场,学校、社区电视屏流动播放,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民防,了解民防,参与民防的良好氛围。各区、县(市)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以宣传民防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三)赠送应急器材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国际民防日”期间,市本级将向昌安实验学校等学校和剡溪社区等14个社区赠送价值50余万元的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应急器材使用培训,各区、县(市)要结合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器材使用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四)组织民防知识图板巡展。各级人防系统要利用现有人防(民防)宣传图板,分别到广场、商场、市场等人口流动量大的场所,进行图板巡回展示,扩大“民防知识”知晓面。

  五、组织领导

  市人防办成立“国际民防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市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陈功苗任组长,市人防办副主任(民防局副局长)章勇任副主任,成员:李国祥、顾国良、傅仕法、金近、任明、何栋刚、朱卫刚。具体活动由指通处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各级人防办要加强“国际民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国际民防日”系列活动是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质举措;是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防范各类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是人防参与社会管理,扩大社会影响的有效载体。各区、县(市)、镇(街)人防办,社区民防工作站,要充分认识“国际民防日”主题活动意义,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人防民防应急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战备部署,大力宣传人防法规和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丰富形式,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宣传阵地,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真正做到防灾减灾知识家喻户晓,应急自救互救常识人人皆会。

  (四)加强配合,强化责任。各区、县(市)、镇(街)、社区和学校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宣传活动的整体合力,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区、县(市)人防办要及时收集汇总活动情况,并于3月2日17:00时前,将各地的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资料、图片等)报送市人防办。(联系人:董建岚,电话:665182)。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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