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关于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规定,拟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全市警报试鸣,现将利用新闻媒体试鸣防空防灾警报及刊登防空防灾警报公告等事项请示如下:
一、鸣放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4∶28—14∶38。其中14∶28—14∶31为防灾警报,14∶35—14∶38为空袭警报。
二、届时,将在绍兴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率(FM93.6),同时进行图文、音像等媒体警报的试鸣。
三、请于5月6日-11日期间在《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天天商报》版面上刊登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公告各二次。使广大市民群众清楚了解本次警报试鸣有关事项,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绍兴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联系人:娄涯暖,联系电话:85339690)
绍兴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奉命公告:今年5月12日14∶28至14∶38,将在市区试鸣防空防灾警报,其中:
1、防灾警报:14∶28—14∶31,试鸣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4∶35—14∶38,试鸣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届时,还将在绍兴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率(FM93.6)、绍兴电信、移动和联通手机用户进行图文、音像等室内媒体警报的试鸣。请全体市民了解和熟悉试鸣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