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不断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检验城市防空警报技术性能,拟在9月18日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信号
试鸣信号为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鸣放时间定于2017年9月18日15∶00—15∶15。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06—15∶09为空袭警报,15∶12—15∶15为解除警报。
三、试鸣方法
各区、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利用防空警报器、广播、电视等手段,组织本级的防空警报试鸣任务。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