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610XM/2017-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 (市民防局) 公开日期: 2017-09-1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市办〔2017〕29号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日期: 2017-09-12 17: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不断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知防空警报信号,检验城市防空警报技术性能,拟在9月18日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信号
  试鸣信号为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鸣放时间定于2017年9月18日15∶00—15∶15。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06—15∶09为空袭警报,15∶12—15∶15为解除警报。
  三、试鸣方法
  各区、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利用防空警报器、广播、电视等手段,组织本级的防空警报试鸣任务。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